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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行业新闻 2018年07月06日

7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新制度实施后,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也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标志着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的时间节点、步骤进程及最终方案已经水落石出,接下来就是具体实施,这是一件十分重大的民生政策。


在此之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就全国而言,养老保险基金总体上收大于支,但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结构差异较大,各统筹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及结余状况也很不平衡,一些统筹地区当期征缴已经收不抵支,特别是东北三省地区更加困难。


《通知》明确,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对此,董登新认为,这具有双重含义:既考虑到全国各省工资水平的差异,也考虑到应保人数(而不是实际参保人数)的不同,这有利于督促或倒逼地方政府在养老保险扩面及保费征缴上加大工作力度,真正落实应保尽保、全民参保的计划。


谈及中央调剂基金会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影响退休人员待遇时,董登新表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资金调剂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也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更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待遇。全国统筹能更好地发挥全国统收统支的规模效应,并能有效保障基金支付能力的可持续性,民生福利将会更公平。